被裁员、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到底能拿 N、N+1 还是 2N?填入职/离职日期自动折算工龄月数(满 1 年 1 个月、6 个月以上按 1 年、不满 6 个月按 0.5 个月),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应发工资高于当地社平 3 倍的自动双封顶。选对离职原因,补偿金额、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一次算清。
职场里说的「N」是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算(给 1 个月),不满 6 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0.5 个月)。「N+1」里的「+1」是代通知金:只在《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的三种情况下出现——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这三种情况下单位没有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的,要额外付 1 个月工资。「2N」是违法解除/终止的赔偿金: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把你辞退或终止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赔钱,给了 2N 就不再重复给 N,也没有代通知金。
要给经济补偿 N 的典型情形:单位提出并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单位依第 40 条无过失性辞退;第 41 条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你不续签;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以及因单位过错(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等)你依第 38 条被迫辞职。没有补偿的典型情形:你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被单位依第 39 条辞退;合同到期时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而你自己不愿续签。
① 工资按离职前 12 个月应发(税前)口径,把工资条/银行流水里的基本工资、绩效、年终奖摊月、津贴补贴、加班费都加总除以 12;② 社平工资用当地人社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是你自己的缴费基数;③ 离职原因要结合证据判断,拿不准时选最接近的情形对照结论,并咨询 12333 或劳动法律师;④ 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辞退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据。
主要法条:《劳动合同法》第 36、38、39、40、41、44、46、47、48、87 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标准)、第 27 条(月工资口径)。
免责:本工具按全国通用规则测算,不含各地裁审口径差异(如年终奖分摊、连续工龄认定、关联公司轮流签约等);是否「违法解除」需结合事实证据由劳动仲裁/法院认定。协商解除务必签书面协议并写清金额构成与支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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