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工资与期限合法性检查器

一年合同却约定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只给转正工资的 70%?法律对试用期有两道硬杠杠:期限按合同期限卡 1 / 2 / 6 个月三档上限,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 80% 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超期已经履行的,还能按转正工资要赔偿金。选类型、填数字,合法与否、能赔多少一查便知。

📏 1/2/6 个月法定上限 💴 80% 与最低工资孰高 ⚖️ 第83条超期赔偿 🌙 黑夜模式 🤖 AI 劳动法顾问

📝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

个月
个月
📌 《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超过 6 个月。不满 3 个月的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与转正工资按应发(税前)月工资填写

¥ /月
¥ /月
¥ /月
📌 第 20 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转正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本工具按两者孰高判定下限。

⚖️合法性检查结果

法定最长试用期
—
按合同期限判定
期限是否合法
—
第19条
工资法定下限
—
80% 与最低工资孰高
工资是否达标
—
第20条
可主张金额合计(赔偿+补差)
—
第83条赔偿金 + 工资差额
期限合法性
第19 / 83条
工资合法性
第20条

🤖AI 劳动法顾问数字由本页算好,AI 只做解读不重算

点上面按钮,AI 会结合合同期限、试用期约定与工资水平,解释违法点、赔偿口径与维权步骤(劳动监察 / 仲裁)。它只依据本页数字与一般规则说话,不替代律师意见与仲裁/法院认定。

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两条红线

试用期不是单位想定多久就定多久。《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把上限和合同期限直接挂钩: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试用期最多 1 个月;1 年以上不满 3 年,最多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最多 6 个月。不满 3 个月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根本不能约定试用期。另外三条常见规则: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先签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升职、调岗都不能再来一次);试用期不是「免费考察期」,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同样要有第 39/40 条规定的理由并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红线:80% 和最低工资,两个都要满足

第 20 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就是转正工资)的 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意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所以本工具直接按「转正工资 80%」与「当地最低工资」孰高给你算下限。举例:转正工资 9000 元,80% 是 7200 元,当地最低工资 2490 元,则试用期工资低于 7200 元就违法,单位应把每月差额补到 7200 元。

违法了能要什么:第 83 条赔偿金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上限,并且超期部分已经实际履行的,单位要按你「试用期满月工资」(即转正月工资)为标准,对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比如 2 年合同法定上限 2 个月、实际约定并履行了 3 个月,超出的 1 个月可按转正工资要 1 个月赔偿金;这不影响你同时主张试用期工资低于 80% 的差额(赔偿金与补差的口径不同,多数地区支持一并主张)。维权路径: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更正约定/补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在知道权利受损起 1 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与沟通记录。

计算口径与法律依据

  • 期限上限(第19条):合同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 → ≤1 个月;1 年以上不满 3 年 →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 → ≤6 个月;不满 3 个月、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 不得约定。
  • 临界口径:「不满」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合同恰好 1 年(12 个月)适用 2 个月档;恰好 3 年(36 个月)适用 6 个月档;恰好 3 个月可以约定、上限 1 个月。
  • 工资下限(第20条):max(转正约定工资 × 80%,用工所在地月最低工资);低于下限的,按已履行试用期月份补发差额。
  • 超期赔偿(第83条):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的,按转正月工资 × 已履行的超法定期限月数支付赔偿金;未实际履行(入职不久即发现并纠正)一般不产生该赔偿。
  • 次数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免责:赔偿金是否与工资补差、试用期解除经济补偿并用,各地裁审口径略有差异;「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举证、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等特殊情形未纳入本工具。一切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法院认定为准。

更新记录

  • 1.02026-10-13政务靛蓝风格上线:四类合同类型与 1/2/6 个月三档上限自动判定、不得约定情形提示、工资按转正 80% 与最低工资孰高校验、第83条超期赔偿金与工资补差合计测算,支持黑夜模式与 AI 劳动法顾问。

常见问题

合同签 1 年,试用期约定 3 个月,合法吗?
不合法。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合同试用期最多 2 个月,超出的 1 个月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你可以按转正月工资标准主张 1 个月的第 83 条赔偿金。先和 HR 书面沟通要求更正,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工资 6000、转正 8000,说试用期打七折,合法吗?
不合法。转正工资的 80% 是 6400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6400 元(同时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每月 400 元的差额可以要求补足,按已履行的试用期月份累计;如果同时存在试用期超期,超期部分还可另行主张第 83 条赔偿金。
续签劳动合同时又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合法吗?
不合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合同续签(即便岗位或薪资有调整)再约定试用期没有法律依据,该约定无效,可要求按转正工资标准支付该期间待遇。
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不是可以随意辞退的时期。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需要举证:事先有明确、合法、告知过你的录用条件,且你确实不符合(有考核记录);理由不成立、没有证据或程序违法的,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 2N 赔偿金。若是第 40 条情形(医疗期满、不能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等),单位应付 N 并受提前 30 日通知/代通知金规则约束。
试用期不缴社保、不签合同,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转正后才缴社保」违法,可向社保征收机构/税务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入职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第 2 个月起可主张二倍工资。注意保留 offer、工牌、考勤、工资转账、工作群聊天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留言板 0

全部留言需审核通过后展示
💬

还没有留言,来抢沙发吧!

✍️ 说点什么
0 / 500
图形验证码

🔗相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