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各地口径不同。
平日晚下班累计时长,按 1.5 倍计。
安排了补休就不用付 2 倍;没有补休才付。
法定节假日不能用补休替代,必须付 3 倍。
填上三类加班时长,右侧出结果。
时点不同,倍数完全不同。
| 加班情形 | 倍数 | 能否用补休替代 |
|---|---|---|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 不低于 150% | 不适用 |
|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 | 不低于 200% | ✅ 可先安排补休 |
| 法定休假日工作 | 不低于 300% | ❌ 不能以补休替代 |
这几条是硬约束,不看钱看时间。
| 约束 | 上限 | 依据 |
|---|---|---|
| 每日延长工时(一般) | 不超过 1 小时 | 《劳动法》第 41 条 |
| 每日延长工时(特殊原因) | 不超过 3 小时,且须保障健康 | 《劳动法》第 41 条 |
| 每月延长工时 | 不超过 36 小时 | 《劳动法》第 41 条 |
| 违法罚则 | 可按每人 100~500 元计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25 条 |
⚠️ 本工具按《劳动法》通用口径估算,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加班费核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各地口径存在差异;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经人社部门审批,其加班认定规则与标准工时不同;是否属于加班还需结合考勤记录与举证责任认定。
请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认定为准;所有计算在你自己的浏览器本地完成,输入的信息不会上传。
加班这件事要同时看两个数:时长有没有超红线,和钱有没有给够倍数。只顾算钱,往往看不出单位已经违法延长工时。
这个功能就解决这两件事:核对每月加班是否突破 36 小时,按 1.5 / 2 / 3 倍算出应得的加班费,并检查休息日是不是被用补休糊弄过去了。
它是怎么算的?
① 小时工资:月工资 ÷ 21.75 ÷ 8;
② 加班总时长:平日 + 休息日 + 节假日,与 36 小时比对;
③ 平日加班费:小时工资 × 时长 × 150%;
④ 休息日:安排了补休计 0,否则 小时工资 × 时长 × 200%;
⑤ 法定节假日:小时工资 × 时长 × 300%,不得以补休替代。
三个容易忽略的点:
· 只有休息日加班可以用补休顶掉,法定节假日给补休是违法的;
· 每月超过 36 小时本身违法,跟给没给钱无关;
· 不定时工作制要经审批,没批就按标准工时认定。
流程:
① 填加班费计算基数(月工资);
② 分别填三类加班时长;
③ 休息日是否已安排补休;
④ 看时长是否超限、加班费是否给够。
它不做:不含值班与出差的认定、不含不定时工时制的审批效力判断、不含夜班津贴 —— 请以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准。
月工资 ÷ 21.75,再除以每日 8 小时,得到小时工资。审核通过后就会展示在留言板上,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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