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什么时候到期、还剩几天、该哪天启动续签、拖着不签会赔多少——填两个日期就能算清,顺手把二倍工资风险期和补偿金额一起估出来。
《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把合同期满终止分成了两种结果:
所以「续签通知里写的条件」非常关键。收到续签通知时,先看工资、岗位、工作地点有没有变化;如果被降薪,务必书面回复「不同意降低条件」,不要只口头答应或默默不签。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 11 个月。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却不续签的,多数地区同样适用。
计算公式可以简化成:风险金额 = 月工资 × min(11, 逾期月数)。注意这里说的「二倍工资」是在正常工资之外再加一倍,不是把工资翻倍后只发一次。
时效上,二倍工资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1 年),拖得越久,能主张的月份越少。发现单位一直不签,越早书面提出越好。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订时,只要你提出或同意续订,除你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14 条)。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但单位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解除需要有法定理由并支付补偿。对长期在职的人来说,这是最实际的一层保障。
要看是谁的原因。用人单位不续签,或提出降低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每满 1 年 1 个月工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自己不同意的,没有补偿。
多数地区支持。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超过 1 个月未订立书面合同,从满 1 个月的次日起计算二倍工资,最多 11 个月。
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1 年,从每个月应付二倍工资之日起算。离职后拖太久,早期月份可能已过时效。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再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免责说明:本工具按公开法律法规与常见经办口径自动计算,结果仅供个人预估与沟通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 各地执行细则、缴费基数与单位制度存在差异,实际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或用人单位核定为准。 政策数据更新至 2026 年,如遇新规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