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不干活,工资不是"病假工资",也不是"最低工资"。法律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填几个数,算出你在停工留薪期应拿的工资、护理费、住院补助,以及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补助金。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合计最长 24 个月)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自受伤之日起计算,至评定伤残等级之日止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伤残待遇执行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大部分不能自理 40%;部分不能自理 30% |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各地不同(一般 20-50 元/天) |
| 交通食宿费 | 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 工伤医疗费 |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 辅助器具 | 假肢、矫形器、轮椅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由基金支付 |
单位应在 30 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家属可在 1 年内申请
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伤残等级(1-10 级)与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由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必要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凭认定决定书、鉴定结论、票据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 期限 | 一般 12 个月,严重可延长至 24 个月,需鉴定委员会确认 |
|---|---|
| 工资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不是基金支付 |
| 伤残补助金 | 按伤残等级 × 本人工资月数,1 级 27 个月到 10 级 7 个月 |
| 护理费 | 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50%/40%/30% 的社平工资 |
| 本人工资 | 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 60%-300% 上下限 |
工伤后最容易被单位"压价"的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很多人被按病假工资、最低工资发,其实法律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个工具算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总额、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以及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补助金。
"本人工资"有上下限: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低于 60% 的按 60% 计,填工资时可按实际缴费工资填。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合计最长 24 个月。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是工伤保险基金。标准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受伤前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不能。按病假工资或最低工资发放属于违法,职工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月数:1 级 27 个月、2 级 25、3 级 23、4 级 21、5 级 18、6 级 16、7 级 13、8 级 11、9 级 9、10 级 7 个月。
1-4 级伤残终身不得解除劳动合同;5-6 级一般不得解除;7-10 级合同期满可终止但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改按伤残待遇执行,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可能的伤残津贴。
审核通过后就会展示在留言板上,稍安勿躁~
数据更新:2026-10-30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 条及各省实施办法,"本人工资"有 60%-300% 上下限,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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