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历、票据据实填;后续治疗费可另计。
用于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与营养费参考。
按医嘱休息期或鉴定意见填;无固定收入按行业标准。
误工费 = 误工天数 × 日收入;需提供收入证明。
按护理期鉴定或医嘱填。
家属护理一般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
按实际票据填,无票据酌定。
以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为准。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统计口径计算,每年更新。
赔偿年限:60 岁以下 20 年;60~74 岁逐年递减;75 岁以上 5 年。
按事故认定书填:全责 100%、主责 70%~80%、同责 50%、次责 20%~30%。
填医疗费与误工情况,右侧出赔偿估算。
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常见口径整理。
| 项目 | 计算口径 | 依据 |
|---|---|---|
| 医疗费 | 按票据据实 | 病历、发票、费用清单 |
| 误工费 | 误工天数 × 收入 | 医嘱休息期、收入证明 |
| 护理费 | 护理天数 × 护理标准 | 护理期鉴定或医嘱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住院天数 × 当地标准 |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
| 残疾赔偿金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年限 × 伤残系数 | 伤残等级鉴定意见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按伤残等级酌定 | 各地法院裁判尺度不同 |
赔偿不是简单「总额 × 比例」,还有交强险优先。
| 环节 | 规则 | 说明 |
|---|---|---|
| 第一步 | 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 | 不分责任比例,先赔 |
| 第二步 | 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 | 按保险合同约定 |
| 第三步 | 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 | 按事故认定书责任 |
| 未投保 | 交强险限额内由车主/驾驶人先行承担 | 脱保风险自负 |
⚠️ 本工具按公开司法解释口径估算,不构成赔偿承诺,也不能作为诉讼或调解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的统计口径、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受诉法院按当地标准与个案情节确定,各地每年更新的统计数据会直接影响结果;实际赔付还受交强险限额、商业险条款与责任认定影响。
请以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与法院裁判为准,重大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所有计算在你自己的浏览器本地完成,输入的信息不会上传。
出了交通事故,最关心的是大概能赔多少。但赔偿不是一笔总数,而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一堆项目各自算完再加总,最后还要按责任比例打折。
这个工具就解决这一件事:按人身损害赔偿的常见口径逐项算,再按责任比例折算,把每一项的算式摊开给你看。
它是怎么算的?
① 误工费:误工天数 × 日收入;
② 护理费:护理天数 × 每天护理标准;
③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 当地标准(本工具按 100 元/天参考);
④ 营养费:按住院天数与伤残情况酌定(本工具按 50 元/天参考);
⑤ 残疾赔偿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 × 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0 岁以下 20 年,60~74 岁为 75 − 年龄,75 岁以上 5 年;
⑥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伤残系数酌定(1 级约 5 万,10 级约 5 千);
⑦ 合计:各项之和 × 责任比例。
三个关键点:
· 赔付顺序是交强险先赔(限额内不分责任),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走商业险;
· 伤残等级必须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不是自己判断;
· 统计数据每年更新,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计算流程:
① 算直接损失:医疗费、交通费按票据填;
② 算误工与护理:天数 × 标准;
③ 算住院相关:伙食补助与营养费按住院天数;
④ 算伤残相关:残疾赔偿金按收入 × 年限 × 系数,精神损害按系数酌定;
⑤ 折责任:合计 × 责任比例。
它不做:不模拟交强险限额与商业险条款、不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与后续治疗费、不替代司法鉴定。实际赔付以事故认定书、鉴定意见与法院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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