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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补偿计算器

职场维权 完全免费 🌙 支持黑夜模式 🔒 纯前端本地运行 ⚖️ 合法性判定 + 金额估算

「试用期」不是公司想开就能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无偿辞退,单位必须事先告知录用条件、拿得出客观考核和不合格证据、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只凭一句「你不合适」就让你走人,司法实践中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2N)支付赔偿金,试用期不满 6 个月即 1 个月工资。
这个工具按《劳动合同法》第 39、40、47、87、82 条的口径,结合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证据情况、是否提前 30 日通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给出合法性判定(含逐条要件核对)、应得金额分项明细、维权步骤与证据清单。全部计算在浏览器本地完成,不填写任何公司信息也能用。

类别职场维权 · 法律合同
运行方式纯前端 · 离线可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39/40/47/87/82 条

核心特性

辞退合法性三档判定
单位举证要件逐条核对
在职期间工资按天折算
经济补偿 N(0.5 个月)
违法解除赔偿金 2N(1 个月)
代通知金(+1 个月)识别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日期自动算工作天数
维权四步走流程
仲裁证据清单
支持黑夜模式
纯前端本地计算

关于这个工具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逻辑其实很清晰:第 39 条给了单位一把「钥匙」——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无偿解除,但举证责任全在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①事先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岗位说明书、录用条件确认书);②有客观考核标准与不合格证据;③解除决定在试用期内作出并书面说明理由。缺任何一环,这把钥匙就用不了。
走不了第 39 条,还有第 40 条的路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N——按第 47 条,工作不满 6 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两条路都不符合(最常见的是「口头说不合适」「试用期随便开」),就落入第 87 条:违法解除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赔偿金,试用期即 1 个月工资。此外,入职超过 1 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第 82 条规定第 2 个月起要付双倍工资。
这个工具把上述规则做成问答式核对:选辞退理由、勾证据情况,右侧立刻给出判定、金额与维权步骤。维权渠道也要记住:劳动监察投诉、1 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免费)、不服仲裁 15 日内起诉。

怎么用

  1. 第 1 步
    填试用期约定月数(默认 3 个月),再填入职、离职日期自动计算工作天数;也可以只直接填工作天数。
  2. 第 2 步
    填合同约定月工资(应发);实发月均为选填,用于判断是否被少发工资。
  3. 第 3 步
    如实选择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有无书面考核差别很大)、是否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工资是否结清。
  4. 第 4 步
    点「⚖️ 计算补偿」,查看合法性判定卡(逐条要件打勾/打叉)与应得金额合计及分项明细。
  5. 第 5 步
    按结果页的维权步骤操作(先要书面解除通知→留证→投诉/仲裁),并对照证据清单逐一收集材料。

更新记录

  • v1.0 2026-10-10 工具正式上线:支持日期/天数两种在职时长输入,按辞退理由与证据情况输出可能合法(无偿解除)/程序存疑/大概率违法解除三档判定并逐条核对单位举证要件;金额侧估算在职期间工资(月薪 ÷21.75×工作日)、经济补偿 N(0.5 个月)、违法解除赔偿金 2N(1 个月)、代通知金及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附维权四步与证据清单表;适配黑夜模式,纯前端本地计算。

常见问题

试用期被辞退,公司说「不合适」就让走,合法吗?
多数情况下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允许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无偿解除,但单位必须举证:①事先告知过录用条件;②有客观考核标准和你不合格的证据;③在试用期内作出并书面说明理由。
只有一句口头的「不合适」,三个要件都不满足,属于违法解除,可主张第 87 条的赔偿金 2N(试用期不满 6 个月 = 1 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 N 和赔偿金 2N 有什么区别?试用期怎么算?
N 是合法解除时的经济补偿(第 47 条):按工作年限计算,不满 6 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N=0.5),适用于第 40 条等情形。
2N 是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第 87 条):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试用期即 1 个月工资。
二者不能同时主张:解除合法要 N,解除违法要 2N。
什么是「代通知金」?我能要吗?
代通知金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下,单位没有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的,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同时还要付经济补偿 N,也就是常说的「N+1」。
如果单位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了,则只有 N,没有 +1。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可以,而且与辞退赔偿分别主张。第 82 条规定:用工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第 2 个月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即再补一倍差额,最长 11 个月)。
本工具按「超出 1 个月的天数 ÷ 21.75」估算双倍工资差额;即使没签合同,也建议先用工资流水、工牌、考勤、工作群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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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辞退情况

个月

也可以不填日期,直接在下方填工作天数。

天
元/月

月工资指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第 47 条),试用期按实际平均;含奖金津贴。另注意第 20 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 80% 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元/月
⚖️

填好辞退情况,点「⚖️ 计算补偿」,看看辞退是否合法、你还能主张多少钱。

🧾 证据清单(仲裁时用得上)

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多在单位(辞退理由、考核结果),但劳动关系与少发事实需要自己先证明。

证据证明什么获取方式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岗位与约定工资、试用期期限入职时签订,手头留一份
工资流水 / 工资条实际工资标准、工资被少发或未结清银行 App 导出、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社保 / 公积金记录辅助证明劳动关系与在职期间社保局官网、App 参保证明
工牌、考勤、工作邮件你实际提供劳动、受公司管理工牌拍照、考勤截图、邮件备份
辞退通知辞退时间与公司给出的理由书面通知、微信聊天、谈话录音(可作为证据)
录用条件与考核标准公司是否事先告知、标准是否客观岗位说明书、录用条件确认书、绩效考核表
招聘启事、Offer承诺的薪资待遇与岗位要求招聘网站截图、Offer 邮件/短信

⚠️ 结果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的估算,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准。
计算口径说明:在职期间工资按 月薪 ÷ 21.75 × 工作日 折算;仅填工作天数时按天数直接折算;经济补偿不满 6 个月为 0.5 个月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为 1 个月工资(2N);代通知金为 1 个月工资,仅适用于第 40 条情形且未提前 30 日通知;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按超出 1 个月的天数折算。本工具所有计算在浏览器本地完成,不发起网络请求,不保存你填写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