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毛笔是蒙恬发明的,可考古出土的笔比秦朝还早——到底谁造的笔?
蒙恬不是造笔的人,他是笔传到一个有名有姓的人手里的那一站。
蒙恬不是造笔的人,他是笔传到一个有名有姓的人手里的那一站。
毛笔这件事,传说和实物对不上。
传说说是蒙恬造的。
实物却比秦朝早。
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个矛盾,是在读崔豹《古今注》的时候。书里有一段问答,问得很妙:
有人问,自古有了文字就应该有笔,为什么世人都说是蒙恬造笔呢?
回答是:蒙恬始造,即秦笔耳。
这个回答很诚实。它等于承认:秦以前就有笔,蒙恬造的只是秦地的那种笔,或者说,是他改良过的那种。
我以为这句「即秦笔耳」,是把传说和实物调和起来最合理的一条路。
那么实物有多早?
战国楚墓里出土过毛笔,长沙左家公山、河南信阳长台关都有。这些笔的做法已经很成熟:笔头用兔箭毛,捆扎起来,纳进竹管里。
一支笔做到这个程度,绝不是刚发明的样子。
再往前追,线索就更细了。
殷墟出土的陶片、玉片上,有朱书的、墨书的字迹。看那些笔画,有粗有细,起笔收笔有方圆。
这样的笔画,硬物是划不出来的,只能蘸着颜料用软头的笔写。
所以学界一般认为,商代已经有了笔的雏形。这一点我不敢说死,因为实物难存,只能从字迹推断,但它比「蒙恬造笔」的说法可信得多。
我想这就是考古最有用的地方:它不否定传说,它把传说放回原位。
再说笔的做法,因为它比发明者更值得说。
一支笔分两截:笔头和笔管。
笔头用兽毛。兔毫硬,写出来的线条劲健;羊毫软,蓄墨多,写大字合适;所谓狼毫,其实是鼬鼠的尾毫,弹性介于两者之间。
还有兼毫,就是把两种毛掺在一起,取其中。
我以为兼毫最能说明制笔的思路:它不追求某一种极端,它追求刚好。
笔管的材料就杂了:竹最常见,此外有木、有玉、有象牙、有瓷。贵的笔管多半不为好用,为好看。
这个分化我在砚那一篇里也说过:一件天天用的东西,最后会分出两支,一支越来越顺手,一支越来越好看。
评笔有四个字:尖、齐、圆、健。
尖是笔锋聚得拢,齐是毫尖铺开时齐平,圆是笔肚饱满,健是有弹性。
这四条我试着用自己的笔验过,觉得说得实在:一支笔能不能写,看这四条就够了。
那么毛笔到底厉害在哪?
我以为厉害在它是软的。
这个问题听着奇怪,软有什么好?
你拿一枝硬笔划过去,线条是均匀的,粗细由笔尖决定,不由你决定。软毫不同:按下去,毫铺开,线就粗;提起来,毫收拢,线就细。
同一支笔,同一个人的手,可以写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线。
这一提一按之间,就有了方圆、有了顿挫、有了轻重。
我以为中国书法的全部花样,都是从这个「软」字上长出来的。换成硬笔,就没有这些了。
所以毛笔不只是一件工具,它决定了汉字能长成什么样子。
再往前想一步:汉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笔画粗细的讲求,为什么会有一套关于用笔的说法,答案都在这撮毛上。
它是工具,也是约束。
还有一件事我很喜欢,是关于练字的。
相传隋代的智永禅师在永欣寺阁上练字,写了三十年,写秃的笔头积了几大簏,埋起来,号退笔冢。
这个故事见于唐人记载,细节我不敢尽信。可「退笔冢」三个字我很喜欢:一支笔的终点,不是坏了,是秃了;一堆秃笔堆成一座坟。
我觉得这比任何赞美都实在。一支笔的价值,是要用坏的才算完。
再说笔在文房里的位置。
笔排第一,不是因为它贵,是因为它最先碰到纸。墨要它带,字要它落。
可有意思的是,笔是四宝里最不经用的。
砚可以用一辈子,笔几个月就秃了。
所以古人买笔,一买就是一批。
我以为这恰好说明了两种东西的区别:砚是陪伴,笔是消耗。人写字这件事,本质上是在不停地用掉笔。
最后我想说一点关于传说的看法。
蒙恬造笔的说法流传了两千年,并不会因为考古发现就消失。
我以为这没什么不好。传说的功能从来不是记录事实,它是给一件日常之物找一个有名字的人。
一支笔天天在手上,人总想知道它是谁做出来的。
于是人们把这件事安在了蒙恬头上。
我想,真正造出毛笔的那些人没有留下名字,而他们做的事,比蒙恬的传说要大得多:他们把一撮兽毛和一根竹管接在一起,此后两千年,中国人写下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这个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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