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边塞的唐代诗人很多,岑参笔下的边地为什么格外奇?
别人是想象边塞,他是在边塞里过了好几年再写。
别人是想象边塞,他是在边塞里过了好几年再写。
唐代写边塞的人很多,可岑参笔下的边塞,颜色不一样。
别人写边塞,多是写苦:风沙、苦寒、乡愁、功名未立。这些都真实,可是写多了就成了一套话。
岑参也写苦,可他写得最多的,是奇。
我第一次读《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读到那两句时停住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写八月飞雪,用的却是春天的花。这个比喻今天已经被用得太熟,可在当时,它是新鲜的。
更要紧的是它背后的目光:一个人看见满树的雪,第一反应不是冷,是好看。
我以为这种反应,只有真正站在那里、并且不讨厌那里的人才会有。
那么岑参凭什么这样写?
因为他去过,去过两次。
天宝三载他中进士,做过右内率府兵曹参军一类的小官。天宝八载,他进了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做掌书记,随军去了安西。
安西的治所在龟兹,也就是今天新疆库车一带。那是真正的西域。
天宝十三载,他又进北庭都护封常清的幕府,任安西北庭节度判官,去了北庭,也就是今天吉木萨尔一带。
两次出塞,前后在边地数年。
这个经历在唐代诗人里很少见。
多数写边塞的人,并没有到过边塞;到过的人,多半是路过一两年就回去了。岑参是在那里住下来,还要处理文书、随军行动的。
所以他的诗里有很多细节,是坐书房里想不出来的。
比如他写热海。
热海一般认为在今天的伊塞克湖一带。他写那里的水不结冰,说水面上有热气,说那里的鱼是什么样的。这些描述是否处处准确,我不敢保证,可它显然来自见闻,不是来自书本。
再比如他写火山,也就是今天的火焰山。他写山上的云是红的,写那里的热气逼人。
我读这些诗的时候常常想:一个中原人第一次看见红色的山、热气腾腾的湖,会是什么感觉?
一定是新奇多于恐惧。岑参把这些新奇都记下来了。
这就是他和别人最大的不同:别人把边塞当作一种情绪,他把边塞当作一个地方。
情绪是重复的,地方不是。
再说他的写法。
岑参多用七言歌行,句式长短错落,用韵又常常急促。这个选择我以为和所写的内容是配套的:写平沙莽莽、写风头如刀、写马毛带雪,句子就得有冲击力。
《走马川行》里那几句我念过很多遍:「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乱走。
这两句我一直觉得是唐诗里最夸张也最可信的描摹之一。夸张在比喻,可信在细节:风大到能把石头吹得满地跑,这是有过那种经历的人才写得出的。
高适与他并称高岑,两人的差别很值得放在一起看。
高适的边塞诗更沉,多写士卒的苦和将帅的失职,有批评;岑参更奇,多写景物的异和行旅的壮,有好奇。
一个是道德的目光,一个是地理的目光。
我私心更喜欢岑参那一种,因为它不带判断。一个人到了陌生的地方,先看清楚它是什么样子,这本身就是一种尊重。
不过岑参并不只会写奇。
他有一首小诗,只有四句: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这是《逢入京使》。在路上遇见一个回京的人,没有纸笔,只能口信报个平安。
二十八个字,什么技巧也没有。
可我每次读它都觉得,这才是他最好的一首。
因为它把那个写奇景的人拉回成了一个普通人:他在路上,想家,遇见熟人就托他带句话。
奇峭是他的一面,思念是另一面。两面合起来,才是一个真实的人。
最后说说他后来的事。
安史之乱起,他回到内地。此后做过嘉州刺史,所以后人称他岑嘉州。晚年他客居成都,卒于旅舍,大约在唐代宗大历五年。
一个走过西域的人,最后死在蜀中的一间旅舍里。
我想到这个结尾总要感叹:他一生最亮的那些句子,是写在离家乡最远的地方。
而那句「忽如一夜春风来」,至今还在被人念。
它没有写苦,也没有写功名,它只写了一件事:那天早上雪停了,他出门一看,树上全白了。
我觉得这就是岑参留给我们的东西——在最荒凉的地方,还能看见好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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