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将进酒》的「将」怎么读?诗里的岑夫子、丹丘生是谁?
「将」读 qiāng,意思是「请」。岑勋和元丹丘是李白的两个朋友,一个写文章,一个做道士。
「将」读 qiāng,意思是「请」。岑勋和元丹丘是李白的两个朋友,一个写文章,一个做道士。
这个题目很多人第一次见都会读错。
不是「jiāng 进酒」,是「qiāng 进酒」。
「将」在这里读作 qiāng,意思是「请」。
《诗经·郑风》里有「将仲子兮」,旧注就说:将,请也。这个用法在先秦就固定下来了。
所以「将进酒」三个字,译过来就是:请喝吧。
语气不是邀请,是劝。是一桌人已经喝开了,有人举着杯子在叫。
这个题目也不是李白起的。
《将进酒》是汉乐府的旧题,属鼓吹曲辞里的铙歌(汉代军中、仪仗所用的乐曲系统)。旧题意味着:题目是给定的,前人用这个题写过别的词,李白是接着这个题目写自己的。
唐人大量使用乐府旧题,这是常规操作。《将进酒》《行路难》《蜀道难》《乌栖曲》,题目都不是诗人自己起的。
明白「题目是借来的」,再看这首诗的开头,感觉就不同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两组「君不见」,一上来就把两个巨大的东西摆到桌上:一条河从天上冲下来,一头发从黑变成白。
一个是空间上的不可逆,一个是时间上的不可逆。
而且夸张得离谱:黄河的水「天上来」,早上的黑发「暮成雪」。没人会按字面去读,可也没人觉得过分。
李白写诗的一个本事就在这儿:他敢把话说满,读者也愿意信。
下面那句才是最有名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然后是他给自己下的断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句话一千多年里被多少人引用,已经数不清了。
有意思的是,这一句在早期写本里可能不是这样。
这首诗在敦煌发现的唐人写本与后世传本之间有异文,个别句子的措辞不同(比如有的本子作「天生吾徒有俊才」之类)。传世本作「天生我材必有用」,是今天人人都会背的那一句,但如果你在注本里看到异文,不必以为印错了。
古人的诗在传抄中变字,是常态。
(异文的具体文字,各家校勘本所载不全一致,这里只说存在异文这件事。)
现在说那两个被点名的人。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是岑勋。
他不是大人物,留下的材料不多。今天能确认他存在,靠的是一块碑:西安碑林里那通著名的《多宝塔碑》(全称《大唐西京千福寺多宝塔感应碑》),碑文是岑勋撰的,书法是颜真卿写的。
一块碑,撰文的人被记住了。这就是岑勋。
丹丘生是元丹丘。
这个人跟李白的关系要深得多。
李白早年(大约二十岁上下)在蜀中、后来在湖北安陆一带,都与元丹丘有交往。元丹丘是道士——他受过道箓,属于当时道教(上清一系)的传人,李白对他极为推崇。
李白写过好几首与元丹丘有关的诗:《元丹丘歌》《题元丹丘颍阳山居》《嵩山采菖蒲者》一类。他称元丹丘为「丹丘子」「逸人」,把他写成一个游于天地之间的人。
甚至李白自己受道箓,也和这条线索有关。
所以这首诗的场景大概是:李白和岑勋、元丹丘几个人在一起喝酒,主人劝酒,被劝的人是他。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叫着两个人的名字,催着大家喝。
这是席间的实话,不是文学。
接下来那句也很有名。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钟鼓馔玉」指的是富贵人家的排场:吃饭时有钟鼓演奏,器皿是玉的,食物是珍馐。李白说这些都不算什么。
这句话里有多少真心,多少牢骚,很难说。
他一辈子没做过像样的官,进过一次翰林,不到两年就被「赐金放还」。说富贵不足贵的人,往往是因为得不到。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句更狠。
再往下,他搬出了一个人。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是谁?
曹植。
曹操的儿子,封陈王,谥思,世称陈思王。他最有名的故事是七步成诗(那个故事见于《世说新语》,属小说家言,未必是史实),但李白这里引的不是七步,是曹植自己的诗。
曹植《名都篇》里有:「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
平乐是洛阳城外的平乐观(汉代宫观名),斗酒十千是说一斗酒值一万钱——极言酒之美、宴之豪。
李白把它借来了:当年陈王在平乐观宴饮,一斗酒十千钱,喝得尽兴。
他借的是一个失意贵公子的形象。
曹植后半生被兄侄猜忌,封地屡迁,四十一岁就死了。李白引他,不只是引他的豪饮,也是引他的才高命蹇。
然后是那句「会须一饮三百杯」。
三百杯这个数字也有来历。
《世说新语》的注里引过一个郑玄的故事:袁绍为郑玄饯行,从早喝到晚,郑玄一共饮了三百余杯,而神色自若,始终不醉不乱。(故事见于《世说新语·文学》注引《郑玄别传》,属传记材料。)
三百杯是把一个典故里的数字,写成了一次酒席上的承诺。
最后几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五花马,是把鬃毛修剪成五瓣花样的马(也有人解释为毛色斑驳的马,说法不一);千金裘,是价值千金的皮袍。
李白要把这两样都拿出去换酒。
他到底有没有这么做过,不必追究。诗里说的是一个姿态:为了这一顿,什么都舍得。
而收尾的那三个字最重。
「万古愁」。
注意这个「万」字。
这首诗开头写黄河从天上来,是一去不回;结尾写万古愁,是自古以来就没断过。两者是一对。
一个人能销掉的愁,怎么会是「万古」的?
这一句里其实藏着一个矛盾:万古的愁,一顿酒怎么销得掉。
李白没解决这个矛盾。他把它写下来了,然后停住。
这首诗通常系于天宝年间李白与岑勋、元丹丘在嵩山一带(颍阳)相聚时,大致在十一载(七五二)前后,那时他五十出头,已经被「赐金放还」好几年,四处漫游。
不过系年这件事,注家说法不一,也有人主张更早。诗里没有明确的时间标记,只能说是一个大致的年代。
这首诗在李白的集子里属于最豪放的一路,可它写于他最不得志的那些年。
一个人在外面漂着,和两个老朋友喝酒,叫着他们的名字,说要拿马和皮袍换酒,说要销掉万古的愁。
这首诗念完,酒也醒了。
它真正厉害的地方不是劝人喝酒,是它把「不得志」写成了一种气势。千百年来的读者读到「天生我材必有用」,想到的不是李白,是自己。
这大概就是它能一直被读下去的原因。
一杯酒端起来,敬的是谁,各人心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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