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公司不是「从成立日重新算 5 年」,而是有过渡安排;逾期未缴,股东可能被追责、公司可能被公示。
存量公司填原章程约定年份,新设公司填 0
⚠️ 新《公司法》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过渡安排以国务院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细则为准,特殊行业另有最低实缴要求。本工具为通用估算,具体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司法律顾问。
新《公司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缴足。
对存量公司(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登记设立),设置了过渡期:出资期限超过 5 年的,应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调整至 5 年内;调整后的出资期限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算,即最晚 2032 年 6 月 30 日。
本工具算出最晚实缴日、剩余时间、出资缺口与年均需缴金额。
三个关键判断:①是不是存量公司——以 2024-06-30 为界;②原章程期限是否超过 5 年——超过才需要调整;③是否要减资——如果确实缴不起,可在过渡期内依法减资,但需公告、通知债权人并办理变更登记。别拖到 2027 年 6 月才动作,减资与变更都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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