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炭翁》里宫使为什么用「半匹红绡一丈绫」付账,而不是给钱?
唐代布匹就是钱。官府收税收到的就是绢,付账时自然也拿绢。
唐代布匹就是钱。官府收税收到的就是绢,付账时自然也拿绢。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白居易《卖炭翁》的最后这几句,画面感极强:两骑飞驰而来,来人拿着文书说是奉旨办事,把牛车往北赶走;一千多斤炭,老翁舍不得也没办法;对方把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在牛头上,算是付了钱。
为什么给布不给钱?
因为唐代的布就是钱。
这涉及一项基本制度:钱帛兼行。
唐代的货币不是只有铜钱。铜钱(开元通宝)是通货,绢帛(绢、绫、絁、锦、布等丝麻织品)同样是法定的支付手段。赏赐、军费、官俸的一部分、赎罪、大宗交易,都可以用绢帛计值与支付。
这不是习惯,是制度。
唐令与唐律里,绢帛常被用作计值的标准物——比如计赃定罪,赃物的价值往往折成绢帛若干匹来计算。法令对绢的规格也有规定:幅宽、长度、质量都有标准,一匹的标准大致是长四丈、幅广一尺八寸(具体数字在各朝令文中略有差异)。
为什么绢能当钱用?
因为国家手里有大量绢。
唐前期实行租庸调:租是粟(粮食),调是乡土所产(中原多收绢、绫、絁,江南多收布),庸是代役(也可用绢折纳)。也就是说,国家每年从百姓那里收到的,除了粮食,就是大量的丝麻织品。
这些织品进入国库之后,就成了官府最顺手的支付工具:给官员发俸禄的一部分(唐代官俸分禄米、月俸钱、职田等,其中也有以绢帛折支的)、给军队发军费、给外国使节和藩镇赏赐,用的都是这些东西。
所以宫使随身带着绫绡付账,在制度上一点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价格。
半匹红绡加一丈绫,值多少?
唐代一匹为四丈。「半匹」就是两丈,再加一丈,总共三丈。也就是说,老翁那一车千余斤的炭,被折成了三丈丝织品。
这个价格显然是贱的。唐代炭价的直接史料不多,但常识可以判断:一个老人「伐薪烧炭南山中」,在终南山里砍柴、装窑、烧制,一冬的劳动换一千多斤炭;而三丈绫绡,即便质地不错,也远不足以抵偿。
更荒谬的是用途。
绫和绡是高级丝织品,对一个烧炭的老人毫无用处——他不能拿它换粮(虽然实际上布帛可以流通),不能御寒,不能吃。宫使把这两样东西系在牛头上,等于明说:我给你的不是钱,是我不要的华丽废物。
「系向牛头」这四个字是白居易最狠的一笔:它不是交易,是打发。
这就说到了「宫市」。
宫市是唐代宫廷派人到市场上采买物品的制度,由宦官执行。它的问题不在于采买本身,而在于执行方式:名为买,实为夺。
韩愈在《顺宗实录》里记载得很直接:宫廷采买「名为宫市,其实夺之」。他还写到一个例子:有农夫驮柴进城卖,遇到宫使,宫使只给了几尺绢,还索要「门户钱」和驴的运费,农夫哭着把绢还回去,宫使不还,农夫只好把柴留下,空手而出。
白居易写《卖炭翁》时在长安任左拾遗(元和四年,八〇九前后),这是《新乐府》五十首中的一篇,题下有序:「苦宫市也。」
他写这首诗是给皇帝看的。新乐府的写法就是「为事而作」,一件事一首诗,题目下面标出用意。
再说一项相关的制度变化。
建中元年(七八〇),唐德宗采纳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废除租庸调。两税法的原则是「量出制入」,按资产定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并且原则上「以钱计税」。
这一改,问题来了。
农民手里没有钱,只有粮食和布帛。官府要钱,农民就得把粮、布卖成钱;而市场上钱少物多,结果就是「钱重物轻」——铜钱的购买力越来越高,绢帛和粮食的价格越来越低。
白居易后来写过一首诗批评这件事(《赠友五首》其二),大意是:私家没有铸钱的炉子,平地没有铜山;钱的分量一天比一天重,农人的力气一天比一天耗尽。他主张恢复征实物(「任土所产」),减轻农民的折变之苦。
这是中唐最著名的经济争论之一,史称「钱重物轻」问题。陆贽、韩愈、白居易都讨论过它。
回到那车炭上。
一个烧炭老人,一冬的劳动,最后换回牛头上系着的几尺丝织品。这个画面里有三样东西同时在起作用:一项让布当钱的制度(钱帛兼行)、一套让宦官可以「名为市实为夺」的制度(宫市)、以及一个让实物越来越不值钱的税制(两税法之后的折变)。
白居易只写了二十几个字,把三层全压在里面。
这也是「新乐府」的力量:它不讨论制度,它只写一个人在一个早晨遭遇了什么。读的人自己会问:为什么会这样?
宫市是怎么运作的,韩愈在《顺宗实录》里写得更细。
他说:宫中派人到市面上买东西,起初还付一点钱,后来就变成了一批人(「数百人」)在各处「白望」——不持文书,看见想要的东西就说是宫里要买,拿了就走。卖东西的人不但拿不到钱,有时还得倒贴运费与「门户钱」。
「白望」这两个字很形象:白白地看一眼,东西就是我的了。
有一件记载流传很广:一个农夫背着柴进城去卖,遇到宫使,宫使拿了几尺绢给他,还要他另外交「门户钱」和驴的脚钱。农夫哭着把绢还回去,宫使不肯收;农夫没办法,只好留下柴,空手出城。
韩愈记这件事,是因为他要批评它。而《顺宗实录》的价值也在这里——它是唐代当代人写当代史的实录体,虽然带有政治立场(韩愈站在改革派一边),但保留了很多正史里没有的细节。
结局倒是好的:永贞元年(八〇五)顺宗即位后,罢宫市、罢五坊小儿(为宫廷捕鸟、养鹰犬的一批人,同样扰民)。这是永贞革新中最得人心的几项措施之一,虽然这次革新只持续了一百多天。
最后说说《新乐府》的写法。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里自己讲清楚了:
「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
每篇句子长短不限,跟着意思走,不跟着文采走;第一句就点出题目(如「卖炭翁」),最末一句把用意说破(「苦宫市也」)。
这是一种刻意反修辞的写作:不要含蓄,不要技巧,要让人一看就懂。
为了这个目标,他不惜把诗写得像新闻。《卖炭翁》里有人物、有时间地点、有事件经过、有最后的结果,读起来像一篇报道。
这正是白居易想要的。他写这些诗,本来就是给皇帝和当权者看的。
📌 观点出处:白居易《卖炭翁》(《新乐府》五十首之一,题注「苦宫市也」,约作于元和四年任左拾遗时);唐代钱帛兼行,绢帛为法定支付手段,唐令规定绢匹规格;租庸调中调、庸收绢布;韩愈《顺宗录》记宫市「名为宫市,其实夺之」;建中元年(780)行两税法,以钱计税,导致钱重物轻,白居易《赠友五首》论之。(仅引用结论,未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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