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本金,加处罚款以它为基数。
从这天起算法定 15 日缴款期。
默认今天,用来算逾期了多少天。
填罚款金额与送达日,右侧出结果。
记住这三条,就知道最坏会到多少。
| 规则 | 口径 | 依据 |
|---|---|---|
| 缴款期限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08 条 |
| 每日加处比例 | 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09 条 |
| 加处上限 | 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本金 | 《行政强制法》第 45 条第 2 款 |
| 强制执行 | 逾期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处罚法》第 72 条 |
以 200 元罚款为例,看时间成本。
| 逾期天数 | 加处罚款(按每日 3%) | 是否触及上限 |
|---|---|---|
| 10 天 | 60 元 | 否 |
| 20 天 | 120 元 | 否 |
| 34 天 | 204 元 → 200 元(封顶) | 是 |
| 60 天及以上 | 200 元(封顶) | 总额不再增加 |
⚠️ 本工具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通用口径估算,不构成缴款金额核定。
加处罚款按每日百分之三计算,且数额不得超出原罚款数额;具体起算日是否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算、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以及银行缴款到账时点的认定,各地执法口径存在差异。
请以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所有计算在你自己的浏览器本地完成,输入的信息不会上传。
一张 200 元的罚单放抽屉里两个月,再交可能就是 400 元了。每日 3%听起来不多,但三十几天就能翻一倍,很多人直到年检或换证才发现。
这个功能就解决一件事:填罚款金额与处罚决定书送达日,算出缴款截止日、逾期天数、加处罚款与合计应缴,并提醒何时触及「不超过本金」的上限。
它是怎么算的?
① 缴款截止日:送达日 + 15 日;
② 逾期天数:max(0, 实际缴纳日 − 截止日);
③ 加处罚款:min(罚款 × 3% × 逾期天数, 罚款),上限为罚款本金;
④ 合计应缴:罚款 + 加处罚款;
⑤ 触顶天数:罚款 ÷ (罚款 × 3%),即约 34 天达到上限。
三个容易忽略的点:
· 加处罚款的基数就是罚款本金,不是「利滚利」的复利;
· 过ialis了 34 天之后总额不再增加,但可能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电子眼罚单也是一样 —— 关键看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日,而不是违法那天。
流程:
① 填处罚决定书上的罚款金额;
② 填送达日;
③ 选实际打算缴纳的日期(默认今天);
④ 看截止日、逾期天数与合计应缴;
⑤ 判断是否已触及本金上限。
它不做:不含税务滞纳金、不含记分与暂扣驾驶证的后果判定、不含行政复议与诉讼期限 —— 请以处罚机关核定为准。
审核通过后就会展示在留言板上,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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