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缴残保金,不如实际招用残疾人——不仅免缴,还能享受岗位补贴与社保补贴。
⚠️ 各地残保金征收比例、分档减缴与免征口径可能不同,工资口径以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且有上下限。本工具按你填写的参数测算,具体以当地税务、残联公告为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计算公式:
应缴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分档减缴比例。
分档规则:安排比例达到 1% 但未达规定比例的,按 50% 缴纳;安排比例低于 1% 的,按 90% 缴纳;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
残保金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安排」的认定:必须是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在岗、依法缴纳社保的残疾人,挂靠、不上岗通常不予认定。另一个常见误区是「按 1.5% 算出来的人数四舍五入」——多数地区按实际差额计算,不足 1 人按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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