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普通道路来车方向 50–100 米、高速公路 150 米外摆放三角警告牌;人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
拍照取证车头 / 车尾全景各一张(拍清车道线、信号灯、交通标志)、碰撞点特写、双方车牌、刹车痕与散落物,有行车记录仪保存好视频。
互查证件与保险核对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 / 商业险保单与年检情况,互留电话;确认对方不存在酒驾、无证、逃逸等不能私了情形。
撤离现场车能开、责任清的立即挪车至路边、服务区或快赔中心;高速公路上「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交警 / 快处中心定责可通过交管 12123 视频快处线上定责,或共同到快速理赔中心;有争议的由交警勘查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理赔48 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承担;保留认定书、发票、误工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