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标准比较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适用免税,请单独扣除后再比较。
小型微利企业三项条件核对
三项须同时满足
政策依据: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 5%),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等)。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按季 3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 3% 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六税两费」减半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更新日期:2026-09-11 · 本页为通用测算,不构成税务筹划意见,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与最新文件为准。
企业所得税 300 万元临界点
最经典的「多赚一元、多缴六十万」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是否符合小微 | 企业所得税 | 实际税负 |
| 100 万元 | 符合 | 5.00 万元 | 5% |
| 200 万元 | 符合 | 10.00 万元 | 5% |
| 300 万元 | 符合 | 15.00 万元 | 5% |
| 300 万零 1 元 | 不符合 | 75.00 万元 | 25% |
| 350 万元 | 不符合 | 87.50 万元 | 25% |
| 500 万元 | 不符合 | 125.00 万元 | 25% |
为什么跳得这么狠:小微优惠是「全有或全无」的门槛式优惠,不是超额累进。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时,全部所得都享受 5% 实际税负,缴 15 万元;一旦超过 300 万元,不是只有超出的那部分按 25% 算,而是全部所得都按 25%。所以在临界点附近,每多 1 元应纳税所得额,税负可能骤增约 60 万元,实际到手反而更少。
怎么用这个临界点:年末测算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刚好卡在 300 万元上方一点,可以考虑(在真实业务与合规前提下)用足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职工教育经费与福利费支出、补提应计未计的成本费用等,把应纳税所得额压回 300 万元以内。切忌为了压线而虚开发票或虚列成本。
增值税免税标准临界点
| 不含税销售额(按季) | 是否免征 | 应纳增值税 |
| 25 万元 | 免征 | 0 元 |
| 30 万元 | 免征 | 0 元 |
| 30 万零 1 元 | 不免征 | 约 3000 元 |
| 35 万元 | 不免征 | 约 3500 元 |
同样是门槛式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按季销售额 30 万元(按月 10 万元)是免征线,超过之后是全额按征收率计税,不是只对超出部分计税。所以临界点附近「少开一张票」和「多开一张票」,税负差距可能是一整期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