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赠课折算口径的差异
| 口径 | 单价公式 | 剩余课时 | 谁更有利 |
|---|---|---|---|
| 赠课均摊 | 实付 ÷(缴费课时 + 赠课课时) | 总课时 − 已上课时 | 相对中性,课时单价被摊薄 |
| 赠课不计 | 实付 ÷ 缴费课时 | 缴费课时 − 已上课时 | 机构,单价高且赠课不参与退费 |
| 赠课先消耗 | 实付 ÷ 缴费课时 | 缴费课时 −(已上 − 赠课) | 学员,赠课被视为已优先用掉 |
已经上了 36 课时、赠课 20 课时的情形里,三种口径算出的剩余价值可以相差三成以上。合同里如果只写"赠送 20 课时"而没写退费时怎么折算,就属于约定不明,通常应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