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s Compass · 权益罗盘

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计算器

孕期到底能不能上夜班、能不能加班、被辞退能拿多少补偿?工具按孕周推出夜班与加班禁令的起始节点,按产假、产检、育儿假、哺乳假逐项算清假期天数,再按月工资与工龄测算违法解除 2N、协商解除 N / N+1 的金额区间,以及生育津贴由基金还是单位支付。

孕周 → 禁令时间轴 产检假计入工时 产假 + 育儿假 + 哺乳假 调岗与三期保护 2N / N+1 赔偿测算 生育津贴现金流

QUICK · 快速测算

Three Inputs
周
元
年
当前孕周
—
按预产期推算
距预产期
—
孕期剩余
产假合计
—
含地方奖励假
育儿假 + 哺乳假
—
三周岁前 / 哺乳期
违法解除 2N
—
按月基数 × 工龄
三期保护至
—
哺乳期结束

01孕期与单位档案

改动即时重算 Profile
孕期信息
周 按预产期推算时会自动刷新
天
单位与薪酬
元 按前 12 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估算
年
元 用于 3 倍封顶测算
生育保险与产假工资
月
月 各地 9–12 个月不等
元
产假与假期参数
天 各省不同:常见 30 / 60 / 90 / 158 天
个 每多一个婴儿加 15 天
天 各地多为每年各 5–15 天
小时 按 8 小时工作日折算

02夜班与加班禁令时间轴

按孕周自动排节点,标明当前状态 Restriction Timeline

03假期天数清单

产假 + 产检假 + 育儿假 + 哺乳假 Leaves
假期项目天数 / 时长口径
产检安排孕周状态

权益要点与维权建议

    04解除与赔偿测算

    Compensation
    情形金额区间依据

    05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现金流

    按参保状态给出两种情形 Cash Flow
    情形支付方单位现金流说明

    06孕期与三期维权清单

    按顺序做,别漏留证 Checklist

      “三期”不是铁饭碗,但确实是护身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能无过失性辞退、不能经济性裁员。但如果是第三十九条(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性辞退)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法律并不禁止。所以真正的护身符是证据:孕检记录、病假证明、单位要求你辞职的聊天记录。

      被调岗降薪,先分清“合法”与“架空”

      法律规定的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怀孕七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可以暂时从事劳动强度较低或其他适应性劳动。所以孕期不是绝对不能调岗,但必须有客观依据(如医生证明不能胜任原岗位),且不能借此无依据降薪、边缘化或逼你主动辞职。遇到这类操作,先书面确认薪酬与考核口径是否变化。

      夜班与加班的边界容易被模糊

      孕 24 周起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孕 28 周起连加班时长也要一并避开;哺乳未满一周岁同样不得夜班与加班。实务中常见的争议点是“夜班算不算延长工时”和“值班室值班算不算夜班”,遇到这种情况要保留排班表、考勤记录与工作群通知作为证据。

      维权要抓时间节点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孕期、产期、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但并不意味着时效无限延长。遇到违法解除,先书面提出异议并保留送达证据,再考虑劳动监察投诉(12333)、工会介入或劳动仲裁,三条路可以并行。

      AI

      让 AI 复核你的维权口径

      把孕周、假期天数、赔偿测算结果交给 AI,让它检查法条适用是否用错、赔偿基数是否算偏、下一步该做什么。点击后先完成人机验证;AI 只做口径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或拨打 12333 核实。

      孕期可以上夜班和加班吗?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六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同样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和加班。也就是说,孕 24 周起就不该再排夜班与加班,孕 28 周起连加班时长也要一并避开。
      孕期被公司辞退能拿到什么赔偿?
      孕期、产期、哺乳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三期”,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即属违法解除,可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通常说的 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三期期间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协商解除一般拿 N,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未协商的为 N+1。
      产假有多少天?产检算不算工作时间?
      国家规定产假 98 天,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各省另有奖励假,常见为 60 天或 90 天。第七条明确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哺乳、婴儿喂养时间,视为工作时间,所以产检不能算旷工或事假。工具会把产假天数、产检次数折算的假期与育儿假、哺乳假一起列出来。
      孕期被调岗降薪合法吗?
      怀孕 7 个月以上或者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女职工,经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时从事劳动强度较低或者其他适应性劳动。孕期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所以并不是“孕期不能调岗”,而是“不能借此随意降薪、架空、逼你辞职”,工资待遇不应无依据地降低。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不是。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当地规定月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按规定缴纳或者未满月数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津贴与原工资标准有差额的,实务中通常由用人单位补足,但各地口径差异较大,工具会按你填写的参保与津贴金额给出两种情形下的单位现金流提示。

      本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行口径整理,属于信息性工具,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对案件结果的承诺。各地奖励假、育儿假天数、生育津贴计发与单位补偿口径差异较大,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与仲裁、法院口径为准。